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李伟婵报道 达到相关条件的“四上”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电商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达到相关要求的优秀网红主播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出台,这是南海第一份针对电商新业态发展而制定的扶持政策。单个主体最高可获扶持2000万元。
该项政策主要内容有四大类,包括鼓励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开展各类电商活动。具体措施覆盖了企业落户、网络销售、企业发展、载体运营、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奖励,以及场地租金、培训活动补助等方方面面。每年预算安排5000万元,单个主体最高可获扶持2000万元。
如《办法(试行)》规定,南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认定的自营平台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内销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应税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分档,且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在库“四上”企业,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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