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福清市港头镇东翁村的460亩水稻最近迎来了丰收。
近年来,福清市在福建省率先吹响“造地”冲锋号,积极探索,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将废弃坑塘、抛荒地等改造为耕地,对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进行了有益探索。
过去,东翁村的地块多为沙性土壤,水源不足,只适合种植花生、地瓜等根茎类作物。如今,在政府完成土地综合治理后,土壤能够保水,得以种植水稻。今年,该村通过“旱改水”等项目改造了大量耕地,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
据福清市福园果蔬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森杰介绍,这一批次460亩水稻产量预估为550公斤至600公斤,待收割之后,为响应国家的粮食政策,一部分稻田将种植晚稻、双季稻,另一部分种植再生稻。再生稻收割完后经灌水、施肥等耕作制度,约一个多月后可再次成熟,还能收割约500至600公斤水稻。
而在三山镇前庄村,近600亩造地项目进入了攻坚阶段。“这片土地以旱地为主,原先只能栽种地瓜、花生等,且有不少土地抛荒。土地整治后,这里就可以种水稻了。”三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改良土壤、提升灌排能力,形成“小田变大田,碎田变整田”,为实现集中连片耕种、规模化经营打下基础。
东翁村、前庄村是福清市推进“造地”项目的缩影。福清市是福建省产业重镇,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土地存量日益紧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增大等问题,每年都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购买用地指标;同时,本地不少水塘、旱地等荒废未利用,亟待盘活。
2022年起,福清市在全省试点“造地”行动,将荒废的水塘、果园地及低效的旱地等改造成优质耕地,有效破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和城市发展用地要素保障等难题。今年,福清市开展“5000亩造地”工作,预计可产生耕地指标5686亩。
福清市政府党组成员薛辉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福清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号召,通过自己“造地”,福清市2024年项目所产生的指标,可为城市建设发展节省财政资金约15亿元。(王元锴 陈凯婷)